在春节专项食品抽检工作中,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了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40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情见附件2):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柞水县下梁镇融发益民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mg/kg)标准值标为≤0.2,实测值为0.26,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柞水县乾佑惠万家生鲜店销售的小青菜,甲胺磷(mg/kg)标准值标为≤0.05,实测值为0.067,检验机构为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doc
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文稿编辑:谢长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