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政务服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21〕8号)要求,对照我县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现将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目录予以公布。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清单实施,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附件:1.证明事项保留目录.doc
柞水县司法局
2021年8月10日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