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2批次样品(5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文稿编辑:杨程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2批次样品(5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