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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 年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0-10 11:36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

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四、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城镇住房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与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城乡规划及规划管理,负责全县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县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负责颁发“一书两证”,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卫生、城建监察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定额和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投标、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和建设管理,规范建筑业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4.管理全县建制镇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工作,制定村镇规划建设标准,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市规划区工程建设管理,颁发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6.负责推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7.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长期规划,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镇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廉租房建设与资金管理;负责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建设系统和建筑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的推广,指导重大科技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建设事业有关调查、统计工作。

9.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的监管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10.负责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建筑业劳保统筹基金,建筑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费用,城市维护费,城市建设项目的预(决)算,防震减灾技术服务等。

11.管理系统治安保卫,群团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编制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汇总编制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维护建设工程年度财务预、决算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12.具体组织执行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建筑行业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市容市貌管理、风景名胜及墙体改革和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行政法规。

1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监督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整理全县地震监测和群测群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点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依法审核确定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按职责权限和程序上报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制定破坏性地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和灾情上报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1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负责拟定辖区内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实行防空法治。管理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工作措施和任务,编制防空发展规划,组织防空战略工作,动员民众开展防空袭斗争,负责按防空标准对人防工程进行审核和审批,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确定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用途,审核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本部门由局机关和3个直属单位构成。其中:局机关为行政机构编制,机关内设三个股室:综合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和城乡建设股。

全额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柞水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柞水县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柞水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示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
括本级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住建局部门本级(机关)

2

柞水县房管局

3

 

4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33人。另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1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867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51.53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同比增长21.5%。主要原因是本年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项目资金收入的增加、正常调资晋档等经费增加。

2019年度支出合计2870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2.66万元。项目支出28153.9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96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1.3万元。与2018年相比,2019年总支出比上年支出增加6275.06万元,同比增加2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项目支出的增加、正常调资晋档等经费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收入情况饼状图)

2019年收入合计2867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51.53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20万元,占0.07%。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支出情况饼状图)

2019年支出合计2870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68万元,占1.91%;项目支出28153.91万元,占98.09%;无经营支出。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651.53万元,与2018年相比,同比增加6373.79万元,同比增加22.25%。增加原因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项目资金收入的增加、正常调资晋档等经费增加。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681.59万元比,与2018年相比,同比增加6326.17万元,同比增加22.06%,主要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92.98万元,与2018年相比,同比增加1359.77万元,同比增加17.68%,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项目资金支出的增加、正常调资晋档等经费增加。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预算为57.55万元,决算为57.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94%。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2080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机关其他退役安置(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66万元,决算数为3.66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预算为19.49万元,决算为17.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此项所需支出减少。

   (4)211040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 600万元,决算数为600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为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程项目资金的增加。

   (5)211990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节能环保(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城区供热项目实施。

   (6)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预算为214.09万元,上年结转3.66万元,决算为304.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按规定使用结转资金,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改经费。

   (7)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8)212010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

年预算为0万元,上年结转23.4万元,决算数为2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9 年执行中按 照规定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9)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预算为146.35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决算为97.2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功能分类科目,将年初本功能分类科目下的数字调整、细化到其他科目执行。

  (10)21202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11)212030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300万元,决算数为300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为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支出。

   (12)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374万元,决算数为374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支出。

   (13)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300万元,决算数为300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为县城区绿化工程支出。

   (14)212060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预算为0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调整预算0.8万元,

决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9 年执行中按照规定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5)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全年预算为0元,调整预算1191.3万元,决算数为1191.3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16) 221019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0元,调整预算2900万元,决算数为2900万元,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为县城中心片区棚改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7.6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60.71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66.98万元。

人员经费460.71万元,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2.95万元,津贴补贴91.44万元,绩效工资65.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1万元,住房公积金3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7万元。

公用经费6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93万元,印刷费10.77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2.24万元,邮电费0.68万元,差旅费19.95万元,维修(护)费9.87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劳务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7.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0988.61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城乡基础收入588.61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收入500万元;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棚户区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20400万元。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20988.6万元,用于城乡公共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支出等。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96.67%。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控费用开支、厉行节约。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8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0批次,362人次、经费总额1.74万元。主要包括省、市项目稽查、人防办检查、农村危房改造督查、棚户区改造项目检查等接待发生的费用。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高0.05%,;比预算数减少0.06万元,降低0.03%。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是严把接待费审批关,规范支出范围,控制接待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9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上级部门安排的培训工作减少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9 年会议费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会议次数,降低会议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815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全县各镇办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191.30

1191.30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1177

1177

100%

 

     市县财政资金

 14.3

 14.3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全面完成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100%

100%

100%

 

 

质量指标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

100%

100%

100%

 

 

农房设计改造方案

有方案

有方案

有方案

 

 

时效指标

当年开工率

100%

100%

100%

 

 

成本指标

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对深度贫困地区特困户倾斜支持

100%

100%

100%

 

 

低成本改造方式和改造技术

因地制宜开展

因地制宜开展

因地制宜开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

无严重损毁

无严重损毁

无严重损毁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有基本保障

有基本保障

有基本保障

 

 

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要求,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资金

统筹使用资金

统筹使用资金

统筹使用资金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拆除重建的≥30年维修加固的≥15年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90%

≥90%

98%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棚户区改造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柞水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3388.61

23388.61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23388.61

23388.61

100%

 

 市县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2019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全面完成2019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2019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100%

100%

100%

 

 

质量指标

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设施与安置房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棚户区改造方案

有方案

有方案

有方案

 

 

时效指标

棚改当年开工率

100%

100%

100%

 

 

成本指标

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促使商品住房消化周期  保持在合理区间之内。

100%

100%

100%

 

 

低成本改造方式和改造技术

因地制宜开展

因地制宜开展

因地制宜开展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当年完成投资额

≥1亿元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2.338861亿元

 

 

社会效益
  指标

棚户区改造拆迁量

150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200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变旧棚户区混乱面貌,提高城市品位。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造后,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棚户区改造户满意度。

 

≥90%

≥90%

95%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3574

3574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3574

3574

100%

 

 市县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2019年度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

全面完成2019年度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面完成2019年度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

100%

100%

100%

 

 

质量指标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合理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有设计图纸

有设计图纸

有设计图纸

 

 

时效指标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当年开工率

100%

100%

100%

 

 

成本指标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项目评审,合同价保持在合理区间之内。

100%

100%

100%

 

 

低成本改造方式和改造技术

因地制宜开展

因地制宜开展

因地制宜开展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当年完成投资额

≥0.3亿元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0.3574亿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镇化率达到56.7%。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变旧棚户区混乱面貌,提高城市品位。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工后,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周边群众满意度。

 

≥90%

≥95%

基本满意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评得分:94分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柞水县地震局、柞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城镇住房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规划管理和地震及人民防空的政策与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单位运转等公用经费、建筑市场管理及节能环保等履职业务支出。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2019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惠民生、补短板”原则,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实施县城供气供暖、秦岭特色小镇建设、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滨河长廊人行步道、供气供暖、垃圾污水处理等城建工程,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
  目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率(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8865.29

28701.60

9

 

 

预算调整率(5分)

5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0.56%

5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支出进度率(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28865.29

28701.60

5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0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98.89%

5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务。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5

 

 

预算管理(1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5

 

 

效果

履职尽责(60分)

项目产出(40分)

40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40

 

 

项目效益(20分)

20

 

 

 

 

20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上年结转31.07万元,本年预算数为28.46万元,支出决算为66.9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15.1万元,参公事业单位支出51.88万元),决算数较上年结转和预算数合计增加了35.91万元,增长的原因在于业务量的增加,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4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413.5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68.7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4.82万元。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柞水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返回 民生工程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