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房管局2019 年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
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四、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商品房市场监管和交易。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住房建设、房地产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2.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审核、准入、分配和管理及廉租房的物业监管工作。
3.参与编制住宅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参与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论证和竣工验收;
4.代表县人民政府依法对全县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产权审核,履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合同登记备案、产权产籍、房地产转让、抵押、继承、赠予互换、合并、分立等所导致房地产发生审核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5.承担全县房地产中介(估价、经纪)服务机构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
6.对全县物业服务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财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7.承担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时向社会及相关部门提供有关信息。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本单位现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股、房产监管股、住房保障管理股4个股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单位决算,无下属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柞水县房管局部门本级(事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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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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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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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人员情况饼状图)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599.35万元,较上年增加260.6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拨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019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648.38万元,较上年增加39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拨款增加相应的支出也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9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9.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6.93万元,占总收入的 95%;其他收入32.42万元.占总收入的5%。
(收入情况饼状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4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79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35%; 项目支出421.59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是保障性住房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65%。
(支出情况饼状图)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566.93万元,比上年增加228.20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的保障性住房专项支出增加。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36.42万元,比上年增加378.51万元,原因同上。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4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为212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97.91万元,包括: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97.91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7万元,主要是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5万元,主要是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支出功能科目为22101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21.59万元。包括:(1)2210101廉租住房1.59万元,主要是用于2018年度物业管理考评奖补资金。
(2)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4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公租房项目建设及廉租房基础设施配套资金。
(3)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0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8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87万元,公用经费89.9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26万元,当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0.4万元,比上年同期0.12万元增加0.14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20人次、经费总额0.26万元。占当年预算0.4万元的65%,比去年同期增加0.14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当年未安排参加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0万元。主要是本年单位没有安排有关会议方面的支出 。
四、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 年本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421.59万元,已按照既定的预算和计划完成了所有的工作任务。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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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石镇一组廉租房、基层公租房等项目 | |||||||||||||||||
县级主管部门 | 县住建局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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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400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 400 | 100%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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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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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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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基础公租房、保障房主体竣工 | 主体竣工验收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共租赁住房 |
| 1122 | 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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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按建筑标准 |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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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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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 | 20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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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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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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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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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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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解决单位职工住房困难 |
| 1122 | 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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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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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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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职工住房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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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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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保障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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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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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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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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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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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住房保障 | |||||||||||||||||
县级主管部门 | 县住建局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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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20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 20 | 100% | |||||||||||||||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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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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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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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0户。 | 按规定发放补贴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按规定发放补贴 |
| 30户 | 3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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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按建筑标准 |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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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规定发放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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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2019.12 | 20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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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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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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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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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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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保障住房困难户 |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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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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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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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职工住房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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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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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保障对象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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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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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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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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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
填报单位:自评得分:86 | ||||||||||||||||||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保障房建设管理、商品房市场监管交易备案。 | |||||||||||||||||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本年支出214.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87万元,占总支出58%;商品和服务支出89.96万元,占总支出42%。 | |||||||||||||||||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 新增补贴30户。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 | 实际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完成率(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 214.38/252.11=85% |
| 8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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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5分) | 5 |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 未调整 |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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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进度率(5分)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 集中支付 |
| 半年进度31.3%,前三季度进度74.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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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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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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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决算报表 |
| 6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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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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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符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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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15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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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符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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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40分) | 40 |
|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
| 100% | 10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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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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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提升 | 10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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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8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63.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3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人员变化支出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33万元,主要是保障房管理与维修(护)费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9年末,固定资产总额9.8万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2.19万元,无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
业务方面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