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杏坪镇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人居环境改善有保障,有质量,有效果。
一是强化领导,全面夯实工作责任。杏坪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科级包村领导为成员的民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要求14个村在前期阶段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等各项工作。并借鉴“两房”建设经验,全面落实包扶干部包户开展民居环境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包扶户的思想动员、项目施工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所有镇村干部及四支队伍力量,通过召开会议,入户、微信群、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凡是符合条件的,全面实施,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
二是层层压实,严把项目质量关。14个村(社区)为人居环境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求做到“三到位”“三确保”,各村严格项目管理,做到规划计划到位,管理到位,公开公示到位,确保不出现半拉子工程,确保无工程质量和施工不安全问题发生,确保补助材料发放标准统一、公开透明。
三是加强监督,强化考核督导。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镇上将派相关人员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工程结束后,镇上会组织纪委、财政所、村民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村组内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按要求和标准实施要追究村主要领导责任;对应整治而未列入计划的要追究村组干部及镇包村领导责任;对项目实施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欺报瞒报、倒卖材料等行为的人和事移交镇纪委从严查处。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