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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政府办 侯彦亮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7-01 18:18

近年来,柞水县紧紧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打生态牌、念山水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严密监管、严格执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完善了《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实施方案》、县级部门《专项规划》,加强各规划间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构建统一完善的秦岭保护规划体系,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基本遵循,形成法规完善、责任明晰、体制顺畅、管理高效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二是推进绿色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大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电子商务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引导相关保护区范围内企业、居民有序退出,推动城镇集约发展,加快工业集中区和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巩固提升循环经济创建成效。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加快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真正把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精准执法。完善执法机制,健全线索移交、依法办理、案件督办、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强环境、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之间的联动配合,确保相互协调、共同发力。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大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通过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营造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的强大声势。利用植树节、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秦岭环保志愿行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秦岭、保护秦岭的浓厚氛围。

五是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秦岭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终身问责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等制度,既追究直接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