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柞水县提前完成了2019年上半年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今年以来,按照中省关于排污许可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及早行动,扎实推进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工作。一是整体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站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时限,为我县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全面摸底清查,确定了2019年内15家拟发证重点行业企业名单;三是注重宣传,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办理指南宣传资料,利用QQ、微信群等对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全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工作的公告》,对核发行业、核发部门、申请程序、申请时限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公示,提高了公众对核发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四是全力搞好技术支持。在企业填报申请过程中,与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填报中存在的问题,全方位加强技术支持。与此同时,全面把控工作进度,对进度较慢或填报质量较差的企业及时进行约谈,确保按计划推进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环保“一证式”监管要求,对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大排污总量控制和执法监管,正确引导企业落实好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按证排污、依法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