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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坪镇“七项制度”助推脱贫攻坚

来源:扶贫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5-05 11:54

杏坪镇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七项制度”,加强“四支队伍”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落细,成效显著。

周研判工作制度。每周三晚上,各村、各站所按照研判提纲,逐一汇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会议研究形成解决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由扶贫办汇总形成督办文件。确保脱贫工作扎实推进,做到脱贫问题不拖欠,保质保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旬会诊工作制度。每个月的上旬、中旬、下旬,由扶贫办组织征集旬会诊议题,汇总各村、各站所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提交会议研究决定整改方案或工作推进措施。

月汇报工作制度。每月最后一周周三上午,各村按照月汇报提纲,着重从当月交办任务完成情况、产业发展情况、两房建设进展情况、扶智扶志活动开展情况等“八个一批”相关政策具体落实情况,以及下个月的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交流、汇报。会上对各村汇报的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会议研究形成解决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由扶贫办汇总形成督办文件。

季点评工作制度。实行积分季点评制度,由镇党委、政府根据积分标准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情况、“八个一批”工作落实情况、出勤考勤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量化打分,并根据各村(社区)工作创新、惩奖等情况,设定加(减)分积分,每季度一评一通报一奖惩。

督查交办工作制度。成立镇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组织开展重点督查、日常巡查、综合巡查等活动。以明察暗访、实地查看、群众访谈、座谈汇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原则上各小组每月开展督查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每次督查巡查不少于2个村。在督查过程中对于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集体经济和互助协会季度通报工作制度。镇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末月中旬对各村(社区)“三变”改革、村集体经济工作进度及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对各村(社区)互助协会放贷、收款及规范化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下发限期整改交办单或现场督办,并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一书记和联村领导脱贫攻坚履职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联村领导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联村帮扶工作扎实开展,“四支队伍”履职尽责。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