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柞水县出台了《采石采砂行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管理范围、工作标准、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等7个方面,对加快建立采石采砂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制,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方案》明确,凡在柞水境内从事开山采石、开山取砂及尾矿综合利用加工、转运、运输的企业和个体从业者,均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许可、取水许可、排污许可、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等手续。要按要求在场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喷洒、密闭、遮挡覆盖等抑尘措施。砂石产品运输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须持有相应车型《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超限、超速、非法改装,不得沿途遗撒、滴漏、丢弃、倾倒和堆放。
《方案》要求,各镇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采石采砂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县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环保、市监、交警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手续的审批把关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采石采砂行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即时共享。
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开展、取得实效,县上还配套出台了《采石采砂行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采石采砂行业的管理标准、部门职责和处置措施,为有效提高县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协调并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