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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健全机制整合驻村帮扶力量

来源:扶贫局 县委办综合二股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2-19 08:20

近日,柞水县出台《脱贫攻坚驻村工作“六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四支队伍”管理,变“两张皮”为“一股绳”,凝聚攻坚合力,向脱贫摘帽发起冲锋。    

一是严格驻村考勤制度。实行日考勤、周审签、月通报制度。每周考勤由“第一书记”和村级党组织书记签字,每周例会上公布,每月汇总,次月5日前报镇(办)党(工)委备案,作为驻村干部补贴发放的依据。县上每季度通报一次驻村不满20天的驻村工作队员,对全年驻村少于220天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是推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一由村级党支部书记或“第一书记”主持召开村(社区)工作安排会,会前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第一书记”、镇(办)包村领导相互沟通,梳理工作要态,商议统一意见,对本周工作做出详细安排。每周五召开汇报会,“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主持,各工作专项小组汇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专项工作推进制度。各村(社区)将“四支队伍”人员搭配成立产业就业、基础设施(民居环境)、政策宣传落实等若干工作小组,每个小组3-4人,实现“四支队伍”对本村(社区)脱贫攻坚统包统抓、协同推进。

四是定期汇报通报制度。各村(社区)每周例会听取各工作小组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汇总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准破解问题的着力点。每月下旬,由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向镇(办)党(工)委汇报本月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经验及做法。各镇(办)在月例会上、村(社区)在周例会上,对本镇、本村(社区)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做好跟踪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五是督导检查考核制度。各镇(办)党(工)委对驻村管理、工作实绩、村民评价等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点评。驻村工作队考核按照日常40%、年终60%权重进行考核,并与村(社区)减贫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综合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县纪委监察委不定期对工作队员遵守脱贫攻坚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直查直处,追责问责。

六是关心关爱激励制度。每年拨付各驻村工作队2万元和“第一书记”1万元工作经费,统一为“四支队伍”成员每人每年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县直部门按实际天数为派出驻村干部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40元,按规定报销往返工作地交通费。提高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表彰中的名额比例,充分运用“三项机制”优先提拔重用驻村帮扶任务完成出色、成效明显的优秀一线干部。


文稿编辑: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