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柞水县认真落实商洛市财政局、商洛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商人社发〔2023〕256号)文件要求,提高全县近2.6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0.5元,标志着柞水县完成了一年内4次连续增长上调工作。
2023年7月,中央和省上先后发文分别提高了基础养老金5元、3元,10月份县上自主提高了基础养老金10元,再加上本次提高的10.5元,柞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全市率先突破160元,达到163元。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60至64周岁163元/月,65至74周岁173元/月,75至84周岁183元/月,85周岁以上193元/月。
据悉,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金年发放待遇金额将突破5500万元,年人均待遇水平达到2100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到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