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柞水动态 > 

柞水县突出“四项举措”促进消费

来源:经贸局 樊成伟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7-03 09:26

今年以来,柞水县突出“四项举措”促进消费市场呈现稳步恢复态势。一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8亿元,同比增长11.9%,排名全市第二;1-5月份实现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8亿元,同比增长19.7%,排名全市第一。

建立机制,压实责任。把商贸企业纳入到“百名局长行长联企业纾难解困”行动包抓范围,建立了县级领导牵头、局长行长包联、经贸局干部包抓责任机制,坚持每月至少两次深入企业现场纾难解困,累计解决资金、用工等问题15件,竭力当好五星级“店小二”,形成了全员抓商贸的工作格局。

压实责任,跟踪督导。将促消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成立了专项督查工作小组,深入部门和企业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后进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促消费工作有序开展。

举办活动,提振消费。结合县情实际,出台了旅游方面的惠民政策10余项,举办了全县美食大赛,斩获全市大赛2金1银1创新奖的优异成绩,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展销会并开展各类大型节庆活动,促进全县零售和住餐业营业收入快速增加。

用活政策,纳限入统。修订了《柞水县“五上”企业激励奖励办法(试行)》,提高纳限入统奖励标准,建立了县经贸局牵头,县统计、市监、税务、审批等部门配合的纳限入统联动机制,建立了商贸主体库、拟纳限企业培育库、企业运行业绩库,及时跟踪监测、服务指导,做到达标一家纳限一家,有力推动了市场主体不断壮大。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