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柞水县城乡供水公司录用我,让我拥有了一份正式工作,我会倍加珍惜,努力工作。” 这是拿到县属国有企业柞水县城乡供水公司录取通知单的王康激动的说,也是《柞水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后面简称《办法》)实施后的第三次公开招聘。王康大学毕业后,因为家庭原因未能参加各种招考,导致工作一直不稳定,通过这次招考成为了县属国企正式员工。
今年以来,柞水县从规范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入手,出台了《柞水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县国有企业中打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该《办法》规定了全县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必须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确了国有企业招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个人品行、岗位要求、学历要求、身体条件等方面的基本条件。由各县属国有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每一年的第四季度制定本企业次年的招聘计划,分别在次年3月底和8月底前完成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并上报县国资委审批,经县国资委审核后,实施公开招聘,招聘前由需要招聘的县属国有企业根据核准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在县国资委的指导下进行公开招聘。县国资委从制定招聘计划、报名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到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整套招聘程序全程监督,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公正廉洁开展。
据悉,《办法》实施以来,全县组织国有企业开展公开招聘3次、招聘人员12名,广大群众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