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新一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监局要求全体干部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紧盯进口冷链食品购、销、存环节,维护好我县整体疫情防控形势。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排查风险隐患。按照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的要求,持续排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底数,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冷链食品市场底数清、情况明。坚持每月巡查制度,对全县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领域内经营使用冷冻食品的单位进行彻底排查。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严把购销存关口。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品加工、生鲜水产、酒店等为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核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陕冷链”系统,严格执行报备制度,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具备“三证”(即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文件),实行“三专”管理(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无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文件、无溯源信息的一律不得销售,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我县。
三是强化宣传普及,夯实群防群控。下发告知书,结合日常检查巡查,大力宣传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政策,督促经营户严格执行《商洛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十条措施》,落实好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店内从业人员、环境和食品的管控。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购买进口冷冻食品,要查验相关证明,并鼓励消费者对违规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抽样检测,做到应检尽检。采取“一报告二沟通三督促”的方式,协助卫健局做好辖区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环境及食品核酸检测和信息上报工作。截至目前,检查食品加工经营单位1806家次,排查出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单位150家,涉及从业人员600余人。配合卫健部门采集样本4462份,其中冷链食品1137份、环境样本1344份、从业人员1981份,未发现阳性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