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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出台城市综合管理办法

来源:政府办 王锋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7-09 15:33

为规范城市管理,理顺工作体制,明确部门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共管共治,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近日柞水县制定出台了《柞水县城市综合管理办法》。

《办法》紧扣城市综合管理目标,以理顺机制、优化协同为主线,围绕管理机制、管理规范、社会参与、保障与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共1265: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目的、适用区域与管理范围、适用原则、组织机构、部门职责等城市综合管理基本事项;第二章县城规划和建设管理,明确了县城规划和建设审批、控制、监督管理、违法查处等内容;第三章建筑秩序管理,对建筑项目实施主体应履行的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社会个体建房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建立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和行政处罚制度,分别对影响城区环境行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第五章城市市容管理,分别对城市临街建(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城区基础设施、摆摊设点行为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第六章交通秩序管理,规定了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要求,停车场建设管理等事项的管理责任,保障市民良好出行环境;第七章市政设施管理,对城市道路、桥涵、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作出了规定;第八章园林绿化管理,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查、监督、验收责任,对绿化、绿化用地、绿化设施的保护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第九章市场秩序管理,对市场建设方的行为、义务进行了合理规范,建立了县级部门分工负责的市场管理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第十章住宅物业管理,明确了县城规划区内的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制度;第十一章举报监督和责任追究,规定了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行政相对人等违反办法规定的责任;第十二章附则,明确了城区具体范围和办法未尽事项及施行时间。

文稿编辑: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