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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以“河长制”推动实现“河常治”

来源:政府办 张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5-24 18:10

近年来,柞水县以河长制为抓手,以“四个常态化”为落脚点,全力答好生态答卷。

一是坚持常态化巡察。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巡察要求,镇级河长每月最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最少巡河1次,既保证巡河次数,又注重巡河质量,发现问题能在职权范围内解决的必须当场处理,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二是坚持常态化整治。规范建立河道管护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用水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台账,细化问题、目标、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形成具体问题有台账、目标有标准、责任有人担、清零有时限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常态化执法。对境内出现的非法排污、采砂、电鱼、毒鱼、违规钓鱼、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坚决联合公安、水利、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一案双查,既查处违法主体、违法行为,也追究片区河长工作责任,始终保持河长制工作高压推动态势。

四是坚持常态化督查。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每季度河长巡河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查看巡河日志、影像材料,督查上级交办问题整改落实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镇级河长不得评为年度优秀,村级河长扣发绩效工资,通过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