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春季大气污染,县环境局有针对性开展各类专项行动,靶向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全县一季度优良天数达到86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5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质量综合指数为3.55。同比PM10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持平,PM2.5下降10.3%。
一是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充分利用环境网格化职能,采取现场巡查、查看档案资料等方式,在重点镇、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时巡查,对督查发现部署不到位、工作不力、露天焚烧现象的镇村进行督促通报。
二是持续开展机动车路查路检。以老旧、高排放柴油货车为重点,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在车流量集中区域设卡实施现场检测,持续开展路查路检联合执法行动,在下梁和小岭镇开展联合路检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车辆160余辆,处罚违法车辆14辆,有效打击抑尘措施不到位行为。通过强化联合执法,对尾气超标特别是“冒黑烟”车辆等环保违法现象起到明显遏制作用。
三是严控道路和施工扬尘。督促县城管局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落实“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每天道路洒水4次以上、清扫2次以上,加大城区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从源头上防治道路扬尘污染。联合县住建部门深入县棚改一期、天悦府、逸枫御园等在建工地,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必须做到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湿法作业、物料场地覆盖,进出车辆冲洗,严禁渣土车沿途抛洒,切实减少扬尘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