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一直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性,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促公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接受公众监督,切实让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使救助资金用到真正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
柞水县2020年共发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资金7768余万元。其中农村低保3667户8276人发放低保金3857万元;城市低保188户315人发放低保金253.7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1984户2008人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980万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5户6人发放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9万元;共实施临时救助86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09万元,下拨镇办小额临时救助储备金184.5万元;对33名社会散居孤儿和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发放资金50.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281人全年共计发放525.9万元。
为了保障救助资金使用安全,落实落细各项惠民政策,柞水县立足工作实际,大力实施“阳光救助”工程,推动“阳光救助”建设进入系统深化、全面提升的新阶段。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有力推进依规救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等活动,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公众知晓度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申请对象家庭信息的电子比对,确保救助对象资格认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基层民主评议制度,认真听取和接收群众意见,确保更多普通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审批回避制度,对与救助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确保社会救助审批的公正性和廉洁性;完善社会公示制度,及时公布社会救助工作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社会化发放,由银行将补助金直接打入救助对象的账户,确保救助资金运行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返回 民生工程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