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冬春救助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效用,柞水县多管齐下、积极稳妥做好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是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各镇(办)充分鼓励受灾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通过邻里相帮等形式搞好生产自救,多方筹措助资金,在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补助资金的同时,各镇(办)同时排好资金初审分配,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原则。按需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科学划分救助类别,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及时分配救灾物资。救助中突出重点、体现差别,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率,坚决杜绝平均分配、优亲厚友等现象。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原则。冬春救助对象的确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救助款物的发放按程序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四是坚持县级审批、分级审核原则。严格按照冬春救助程序,按照村级初审、镇办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对救助程序、对象确定,救助类别、救助标准进行审核,杜绝救灾资金超范围使用平均分配、滞留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五是坚持规范管理、注重时效原则。在冬春救助中,坚持规范化管理,注意整理、收集、保存各类工作资料,各镇(办)在接到上级冬春专项资金后,务必于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灾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