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柞水动态 > 

柞水县两人因违法上访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

来源:县信访局 周长博 陈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1-06 11:21

柞水县营盘镇方某、苟某二人自2014年起至今,先后以其母亲土地征用问题、与他人因修入户道路发生冲突问题、秦岭环境整治问题及反映其三组组长私搞房地产问题,多次采取示威、静坐、打条幅喊口号、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滞留政府机关等方式缠访、闹访,先后通过网上投诉和到各级走访达数十次,其中进京非正常上访十多次。每次在原有诉求得到合理解决后,并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的情况下,又以新的理由反复投诉或缠访、闹访,严重妨害了信访工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影响。

方某,2016年7月20日因扰乱单位秩序被柞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2017年5月1日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柞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2020年5月25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经柞水县公安局决定被刑事拘留,2020年7月8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经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苟某,2016年7 月20日因扰乱单位秩序被柞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天,2020年5月25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经柞水县公安局决定被刑事拘留,2020年7月8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经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柞水县人民法院2020年12月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方某、苟某二人有期徒刑二年、二年半。

当前,正值法治政府创建如火如荼开展之际,该判决为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良好开端,遵规守法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表达个人诉求,必须合规合法。法律法规不容藐视、不容侵犯,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非法上访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此判决结果一经公布,在全县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郑重提醒:依法有序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合法权力。在信访过程中,公民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表达诉求,任何采取极端方式非访、缠访、闹访及越级上访的,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违法上访,触犯法律,依法处理,影响家人。违法个人信息永久记录,将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从而影响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