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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社局全力推进社保扶贫工作

来源:人社局 张化东 李相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2-14 12:00

社保扶贫工作启动以来,柞水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社保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强化宣传动员。社保扶贫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在充分利用柞水人社、柞水城乡居保等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的基础上,柞水县人社局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广场、集市摆摊设点发放宣传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社保扶贫政策,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二是摸清人员底数。主动与县扶贫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单位对接,全面筛查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各类残疾人等数据资料,综合运用信息比对技术,逐人核实参加城乡居保信息,安排镇村干部和村级协办员逐人入户排查,弄清贫困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因,建立参保信息台账,统一上传至社保扶贫信息平台。

三是做好参保登记。通过信息比对将符合享受社保扶贫代缴政策人员基本信息分发至各镇(办),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政府代缴参保人员信息,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及死亡人员等进行备注说明;对符合参保条件至今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在城乡居保系统内进行新参保信息录入,并完成信息复核。

四是落实待遇享受。根据下发的未参保贫困人员花名册,凡是60周岁以上的贫困人员,无论是已脱贫还是未脱贫,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经核实确认未领取养老待遇的,及时向居保办报送待遇领取申报手续,完成待遇发放工作。

五是建立工作台账。对符合代缴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各类残疾人以及符合待遇享受的人员建立社保扶贫工作台账,严格做到县级有总账、乡镇有分账、村里有细账。

2018年来,共为18522名符合代缴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代缴保费110.452万元;全县贫困人口符合参保条件的32371人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实现缴费、贫困人口参保实现“应参尽参”;为年满60周岁的982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月足额发放待遇共计3786.5万元。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