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确保双节期间环境安全,有效预防、科学应对、及时控制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2020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环境安全及应急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内各厂矿企事业单位从三个方面强化环境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坚持“预防优先,有急必应”,把环境应急管理摆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超前部署、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切实维护双节期间的环境安全。
二是明确重点。各企事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对尾矿库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按照“宁可停产,不可污染”的原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正常运转。同时落实应急设施、队伍、装备、物资和风险防范体系等,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三是强化值守。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带班领导在位、值班人员在岗,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离岗。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规定,及时、准确的报送相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并且做到正确引导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做好队伍、物资、资金等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有效应对、科学处置,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处置水平。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