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汇集了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心声和意见。加强对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制定制度,规范办理。制定了《柞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明确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检查、督办、考核等具体内容和细节,为议案、建议规范办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分类交办,跟踪督办。对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实行会议集中交办,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县委督察室联合跟踪督办,并对其中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对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由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收集、登记、整理后,即送相关单位办理,由常委会相关工委跟踪督办。对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专项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中收集的代表建议,以常委会文件交相关单位办理,由常委会相关工委跟踪督办。
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和建议情况予以赋分。同时,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责令限期重新办理。实行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销号制度,对按时办结、代表满意度高的议案和建议,及时销号;对当年条件不成熟,无法办结或列入规划逐步办理的议案和建议,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议案和建议结转连续超过两年仍未办结的,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承办单位采取询问、质询或组成特定问题调查组等形式进行督办,全面提升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水平。
柞水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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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21 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