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柞水县持续推进全县矿山矿企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确保矿业绿色发展,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成立专班,形成长效机制。成立柞水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县自然资源局为专班牵头部门,县环境局、公安局、水利局、应急局、林业局等为专班组成部门,每部门抽调三名业务人员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柞水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提出工作规划和具体任务要求,并定期召开柞水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推进会。
二是开展检查,进行专项执法。在柞水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推进会上将各部门抽调的业务人员整合起来,成立三组专项执法小组,对全县39家采矿企业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一方面对矿山开采现状进行检查,查看其是否有环境破坏行为,在开采过程中是否进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是否违规占用林地等,另一方面是对采矿项目手续进行核查,查看其是否有环评、安评、林地手续、水土保持方案、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等手续。
三是一企一表,精准管理台账。一方面制作柞水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企业情况调查表,一企一表,在检查过程中精准填写,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手续情况切实反映在一张表上。另一方面发现问题,立督立改。例如对未编制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采矿企业,下发《关于尽快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其尽快编制,并按照方案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也建立了问题台账,按行业部门要求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各矿山企业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