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柞水县制定印发了《柞水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该方案的制定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方案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确保成效的原则,以系统化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为抓手,以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为目标,扎实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治理,确保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面促进全县矿山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方案提出,要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修复并举方针,结合中省环保督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实现新建露天矿山严格按照相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2020年底前,“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周边禁止露天开采范围内的露天矿山全部关闭到位;2021年11月底前,已设露天矿山达到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矿山粉尘有效防治、矿山环境显著改善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方案明确,此次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重点为八个方面:一是整治无探矿、采矿许可等违法勘查开采、乱采乱挖等问题;二是整治无手续或手续不全,过度开采、超范围开采等问题;三是整治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毁坏林木等问题;四是整治不达标处理或不处理污水排放、废渣堆放、废气污染、污水直排造成河流污染等问题;五是整治未落实尾矿库主体责任,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六是整治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七是整治非法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等问题;八是整治违法占地堆放沙土弃渣、侵占河道、影响度汛及威胁安全等问题。
方案要求,要充分认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规范化管理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强化措施,确保矿产资源合理、规范、有序开发利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强化联合执法,做到相互配合、协同推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地舆论宣传,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