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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司法局“四个导向”促进工作管理上台阶

来源:司法局 石绍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7-08 08:21

近年来,柞水县司法局以新思路当有新作为,新状态当有新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新定位,以学习导向为“方向盘”,事业导向为“目标靶”,问题导向为“矫正器”,基层导向为“风向标”,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取得了落实见效的社会效果。

提高政治素质,坚持学习导向。把政治学习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常抓不懈,适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疫情防控视频会议及文件精神。利用周一例会载体,常态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省市县重要决策安排部署、以及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等。把每月一法学习作为党员干部的集体“学法日”,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每名领导轮流主持学法日的组织学习,各股室长就自己分管工作进行法律法规领学,分管领导进行点评,主要领导进行综评。以政治学习筑牢信仰之基,以业务学习补足精神之钙,以法律法规学习把稳思想之舵,把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重大战略部署上,风吹雨打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离。

忠诚担当作为,坚持事业导向。把适时学习、周一例会和学法日作为强化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变压器”,层层传导工作压力,释放正能量信号。把司法行政工作、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放到重中之重来谋划,把心思放在抓发展上,把精力用在干实事上,自觉把推动发展作为最大担当,始终把群众期盼放在最高位置。利用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依法办事能力,社区矫正强化特殊重点人群日常监管,人民调解解决百姓纠纷之恼、诉讼之累,公共法律服务释疑解惑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法律瓶颈问题,降低法律援助服务门槛,将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孤寡老人、退伍军人及家属、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特殊重大贡献的公安民警和医务工作者以及志愿者统筹纳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范畴,创新开展“一站式”“绿色通道”服务。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克服懒慵散拖慢习气,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紧记法律“红线”,严守道德“底线”,精细化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促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补齐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人民调解体系不健全,经费保障不充分等工作短板弱项,挂牌成立了柞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柞水县人民调解协会,分别落实了县调委会、医调委、交调委工作经费10万元、7万元、5万元,聘请了7名专职调解员,形成了以调委会为统领,以行业调委会为纽带,以村(社区)调委会为支点的大调解格局,实现了人民调解平台窗口建设的全覆盖。修订了《柞水县村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提高了化解一般性、复杂性、疑难性矛盾纠纷案件奖励和调委会案件补贴标准。健全完善了工作准则、学习教育、干部职工请销假、党风廉政建设等19项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强化指导管理,坚持基层导向。秉承“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用”的理念,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红岩寺镇红岩社区法治文化广场、瓦房口镇街垣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溶洞法治景区进行了提档升级,投入10余万元建立了柞水县新航之家,投入35余万元按照“六好司法所”标准对瓦房口司法所和凤凰司法所进行了重新修缮,配置了办公桌椅,更换了电脑等硬件设施。常态化深入到各村(社区)开展送法镇村行、“1+1乡村院落汇”和专题讲座,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按照“五有”和“六统一”要求,指导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标牌、标识、印章和文书档案。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开展带案下调,建立“三调联动”机制,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办牵头协调,司法所主动实施,相关站所协作联动,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紧密衔接、有机结合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防突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服务社会大局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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