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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搭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平台

来源:互联网 梅秀铭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6-08 15:13

近日,柞水县印发《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地域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搭建县、镇办、村(社区、凤凰林场、乾佑河林场)三级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级联动、落实责任”的秦岭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全面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水平。
  《办法》明确6大基本原则:坚持全域覆盖,无缝衔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划定;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坚持整合资源,提升效能;坚持明晰权责,奖优罚劣。《办法》要求,以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无禁区”为总要求,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构建条块结合的运行体系,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各类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和水平。
  网格划分标准为:按照界限清晰、任务均衡、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要求,将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设置为二级、三级、四级共三级网格体系,推行“一张图(网格划分图)、一张网(网格管理网)、一套标准(工作标准流程)”的秦岭生态保护精细化管理制度。全县设1个二级网格(县级)、9个三级网格(镇办)、83个四级网格(村、社区、凤凰林场、乾佑河林场等)。
  各级网格员巡查检查的主要内容:网格区域内各类乱搭乱建及其他违规建设行为;各类乱砍乱伐行为,侵占林地毁林毁草、破坏植被、乱挖野生植物等行为;乱采乱挖行为,在河道、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采矿采砂、取石、取土、开垦行为;乱排乱放行为,各类污水直排、沙土弃渣、畜禽养殖粪便、各类垃圾露天堆放行为;乱捕乱猎野生保护动物行为和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工、交易的场所;破坏文化遗存、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古庙宇等行为;所有危害山、水、林、田、草生态资源的行为;其他所有无法判断的改变周围生态环境和地形地貌的行为。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