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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切实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

来源:民政局 李涛 孟航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5-29 15:46

为全面抓好我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进一步补齐兜底脱贫工作短板,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县民政局制定印发了柞水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通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督导各镇办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文件要求各镇办高度重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以完善“物质类救助+服务类救助”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式为方向,着力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政策措施、标准规范、资金使用、评价考核和监管机制,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是落实供养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的原则,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和服务需求,落实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及时支付到照料服务人个人账户,扎实做好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及时组织复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和调整生活自理能力认定类别及照料护理标准档次。

三是签订照料协议。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委托照料服务办法,确保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月底前全面签订由镇人民政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构成的三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

四是明确服务内容。进一步规范委托照料服务行为,按照协议规定全面落实照料服务。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特困人员,要重点协助其维护居所卫生、保持个人清洁、确保规律饮食;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要针对其具体情况,上门提供协助用餐、饮水、用药、穿(脱)衣、洗漱、洗澡、如厕等服务。特困人员需要就诊或住院的,照料服务人要及时报告所在镇办人民政府,或者通过村(社区)及时向镇办人民政府报告,协助将其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提供必要的看护服务。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制定完善照料服务规范,建立以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邻里评价等为主要方式的委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机制,定期对照料服务人开展评价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评价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解除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更换照料服务人。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