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县持续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不断加强和创新村(社区)治理能力,发挥社会组织和群防群治作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和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一是加大基层治理保障。成立了村(社区)综合治理、矛盾化解、扫黑除恶、涉农犯罪、依法审理、法律服务、道德教育、困难帮扶“八个专班”,加强了全县9个镇办、82个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坚持力量向基层倾斜,不断调整充实镇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村社区综治工作站、“两会一户”和警务室人员力量,加强村兼职巡逻队、平安志愿者、红袖章队伍建设,并将各镇(办)综治经费及“两会一户”人员和辅警报酬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是创建村级治理体系。以疫情防控为契机,探索建立了村(社区)三级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化细化小以楼宇、院落为主的网格单元,实行楼栋长、党员中心户长、小区长、社区片长、片区警长“五长制”责任,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辖区成网、网中有格、格中有员、管理到位、服务到家”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现排查到位、管控到位、服务到位。网格化管理在疫情防控中得到很好运用,确保了县内无疫情病例,无不稳定事件发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尤其是近期疫情防控“五长制”工作做法被国卫网宣传推广。
三是注重基层矛盾化解。坚持基层社会矛盾平时定期排查、敏感时期重点排查、普遍性问题全面排查制度化、常态化制度,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重点时期“拉网排查”、重点地段“反复排查”、重点事件“专项排查”,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解奖补政策,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确保民间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把问题解决在村组,坚决防止矛盾上行。
四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以案释法等制度,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普法教育,宣传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实现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长效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