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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建立“五项机制”抓好2020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征缴工作

来源:柞水县医保事业局 张水兰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4-15 08:35

为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保障税费征缴改革期间医保工作力度不减、业务不断档,柞水县建立“五项机制”引导参保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自觉缴纳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确保县域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网络预约机制。在疫情期间,为方便参保单位能够及时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依据《商洛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电话服务、微信及时沟通信息、QQ群通知经办业务等网络预约“一站式”不见面办理方式,有效确保了县域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征缴、慢病申报、异地就医、待遇审核等经办服务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是建立催办提醒机制。将全县所有参保单位排出具体工作日程,通过QQ群或电话催办的方式及时向参保单位发送缴费所需申报资料、缴费时间、缴费基数核定等提醒信息,确定稽核专人24小时电话预约经办,确保疫情期间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征缴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建立激励引导机制。根据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阶段性减税降费规定,采取“减、缓、延、免”惠民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自愿及时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减”半征收各类参保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2-6月单位缴纳部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费)。“缓”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缴费时间至2020年12月,经申请、认定符合“受疫情影响,2020年以来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亏损,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的企业”,可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与减免政策同时享受。“延”长因受疫情影响,缴费人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继续延期至缴费时限2020年12月。“免”收申请缓缴费的困难企业滞纳金,参保企业在缓缴协议规定期限内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免收滞纳金。

四是建立协同办理机制。为有力推动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征缴经办工作有效开展,我们积极行动,密切联系税务征缴机关,采取周通报制度,每周将汇总征缴稽核情况以函的形式通报到税务机关,请求协同督促相关参保单位及企业及时缴纳保险费,确保广大参保群众待遇享受无缝对接。

五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全力做好基金保障和结算工作,加强基金管理,做好统计监测,跟踪分析基金运行情况,每月与税务、财政核对基金,比对税务收费电子数据,做到财政国库上缴、税务征收、实收分配“三个一致”,有效管控运行风险,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