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时报送公示年报,企业可能会被“拉黑”,并受到信用惩戒。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年报公示率低的问题,瓦房口镇特意将企业年报公示与疫情防控结合,助力个体户复工复产复营。
按照规定,各类企业、农民、个体工商户应于每年1月1日开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按时报送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甚至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开户、发放贷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等工作中,会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瓦房口镇个体户复工复产复营率较低,年报公示率较往年存在较大差距。为避免因疫情影响使企业进入“黑名单”,造成信用约束惩戒,瓦房口镇特意将企业年报公示与疫情防控结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营。
瓦房口镇首先对辖区范围内复营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排,查缺补漏。执法人员结合摸排检查,提醒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在网上进行年报公示。不仅如此,还依托短信群发功能,给辖区企业发送年报公示提醒短信,提醒各企业在做好复工复产复营的同时,统筹安排好年报公示工作。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