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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对刑满释放人员疫情排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

来源:司法局 石绍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3-09 12:09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深刻汲取外省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被执纪问责教训,确保刑满释放人员依法妥善得到安置,无缝对接到位,严防脱管失控,柞水县司法局对刑满释放人员疫情排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

一是要精准摸排。各镇办司法所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刑满释放人员要逐人跟踪回访,准确掌握其生活轨迹、尤其是身体状况,落实好安置帮教责任,建立好疫情防控台账。特别是杏坪、凤凰和乾佑街道司法所,要落实落细疫情防控责任人,完善好工作台账。

二是要衔接到位。对于2月24日以后衔接的刑满释放人员,到辖区司法所报到时,须持危险性评估证明、体检报告、隔离证明及刑满释放通知书等资料。

三是要防止输出。对有可能到北京、湖北投亲靠友,外出打工等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要积极会同派出所和辖区村组干部密切跟踪监督,进行教育劝阻,在疫情未结束前,所有刑满释放人员一律不得进京赴鄂。

四是要常态督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将刑满释放人员作为特殊重点人群进行管控,联合派出所定期进行督查回访。疫情期间严格禁止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禁止进京赴鄂。

五是要守土负责。各镇办司法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疫情摸排,切不可疏忽懈怠,积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严防疫情期间特殊重点人群参与涉黑涉恶涉毒涉乱。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造成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