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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社会救助工作

来源:民政局 党思政 李 涛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2-13 08:32

为深入贯彻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省市县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民政系统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要求。近日,柞水县民政局制定下发《柞水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将畅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发挥“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多种方式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家庭的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对因探亲、务工、滞留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感染患病或受疫情防控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镇(办)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响。遇紧急情况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各镇(办)应当在24小时内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方式,充分发挥镇(办)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疫情防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可先给予临时救助,后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仍然难以维持生活、需要提高救助额度的,由县民政局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