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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排查及范围调整专项行动

来源:环保局 环评与生态管理股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11-14 10:42

按照省市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排查调整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禁养区划定范围,全面摸排禁养区范围内养殖场情况,我县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排查及范围调整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水利局、林业局、资源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扎实开展排查。组织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和人口集中区开展了联合排查行动,调查原划定禁养区范围内还存在的养殖场的个数、畜禽存栏量和出栏量等详细情况,对拟调整的禁养区范围开展畜禽养殖场现场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清晰掌握禁养区范围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三是集中进行研判。根据现场勘查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技术指南》等法律制度的具体要求,组织了农业农村、畜牧、环境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召开专题研判会,研判禁养区划定的合理性、规范性,形成了禁养区调整意见。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此次排查调整结果运用,强化各行业部门对畜禽养殖业的规范管理,在没有涉及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厂,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环评审批上给予以指导帮助。加强对禁养区的监管,对确需关闭养殖场,给予合理的过渡期和搬迁方案,确保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的前提下,促进畜禽养殖业长远健康发展。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