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发改发〔2019〕164号
柞水县发展改革局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县以工代赈办:
根据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商发改发〔2019〕151号)文件精神,现将柞水县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以工代赈示范项目1个,总投资5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30万元,安排劳务报酬50万元。
二、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的规定,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严格履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要求,严把工程质量关。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严禁违规将资金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调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建设地点,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批。
三、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组织工作,在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投工投劳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的赈济作用,带动当地贫困群众直接增收。
四、要加强监管,落实好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要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
五、做好按月调度工作。列入本批计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要认真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每月10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
六、要将项目施工前现状及施工中、竣工后的照片、说明以及项目建设后发挥的成效,竣工验收后及时报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柞水县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计划表
柞水县发展改革局 柞水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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