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 公示公告 >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5-09 14:27

 


柞扶发〔201928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

为有力推进我县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尽快启动实施,确保贫困户、贫困村预期脱贫摘帽,根据市扶贫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商扶发〔2019〕8号)文件精神和县扶贫开发局、财政局《关于呈报2019年省级第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备案计划的报告(柞扶字〔201927号)要求,现就下达2019年省级第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资金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计划与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下达2019年省级第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527万元,其中:

  1. 产业扶贫项目:计划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2.5万元,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其中210万元中药产业种苗资金已由柞政扶发2019〕22号文件下达。另外232.5万元是金米村产业园区木耳智能大棚项目,建设木耳智能大棚3个12960平方米。

  2.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计划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9.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其中:39.5万元用于新合村一组薛家沟道路硬化补助30万元用于金台村木耳基地产业路及护摆项目。

    (三)能力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用于贫困户中药材种植业实用技术培训经费,该资金已由柞政扶发2019〕22号文件下达。

    (四)项目管理费:计划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万元,用于扶贫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公告公示等项目管理费支出。

  3. 项目管理

    (一)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局、财政局《关于呈报2019年省级第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备案计划的报告(柞扶字〔201927号)所备案的项目内容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在文件下发5个工作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审批并重新报备。

    (二)根据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柞水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柞政办发2017148号)、柞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委托报账管理的通知》(柞脱组发20189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要求,切实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进一步简化资金报账兑付程序,资金下拨到哪一级,由哪一级组织报账在项目报账结束后,将报账资料送至县扶贫开发局一份

     (三)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镇(办)要通过媒体、网站或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贫困村所有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在村级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附件: 柞水县2019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一览表 .xls

 

 

 

柞水县扶贫开发局          柞水县财政局

2019年4月8日

 

 

 

文稿编辑: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