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4-4321040 传真:0914-4322285
通讯地址: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柞水县分局环评与生态管理股
邮箱:zsxzspg@163.com 邮编:7114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铁尾矿高性能装配式绿色建材产业化开发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柞环批复〔2019〕6号 | 2019.4.8 |
附件:关于铁尾矿高性能装配式绿色建材产业化开发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