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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3-13 22:51

柞财办农发〔2019〕99号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县水利局:

根据商财办农〔2019〕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财政专项资金1644万元,其中:用于中小河流治理680万元;水土保持、淤地坝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支出964万元。年终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2130399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石设施建设”。此资金纳入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畴,请按照《柞水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县政府审批的项目建设内容,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下达项目计划,组织好项目实施,做到专款专用。

 

柞水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0日

文稿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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