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堆料场
问题整改的公示
根据《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省秦岭办暗访反馈智达公司矿山堆料场问题整改方案的函》(柞政办函〔2024〕79号)和《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委主要领导暗访发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商自然资函〔2025〕79号)有关要求,经县资源局、县秦岭办、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小岭镇等单位负责人对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堆料场问题整改现场验收,已整改到位,通过县级验收并达到销号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县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据资料。联系电话0914-4321639,传真0914-4343745。
附件: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堆料场问题整改验收结果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堆料场
问题整改验收结果
根据《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省秦岭办暗访反馈智达公司矿山堆料场问题整改方案的函》(柞政办函〔2024〕79号)和《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委主要领导暗访发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商自然资函〔2025〕79号)有关要求,经县资源局、县秦岭办、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小岭镇等单位负责人对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堆料场问题整改现场验收,已整改到位,县级验收已通过,达到销号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份,省秦岭办反馈“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堆料场,无视环保措施要求,裸露堆放大量砂石料,临时用地手续于2022年2月到期后未申请延期,属于违法用地”,将该问题纳入市级台账管理。2025年3月市委主要领导暗访交办“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临时堆料场违法占地,批占不符;无水土保持方案和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生态修复质量不高,植树种草不规范;有虚假整改嫌疑;就地取土恢复耕地,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弃渣清理缓慢”,要求立即予以整改。
二、整改措施
(一)省秦岭办交办问题整改措施
1、县环境局督促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对露天堆放的原料砂石采用抑尘网全部覆盖;在清运过程中督促落实环保防尘措施;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2、县资源局、县林业局责令智达公司2025年3月31日前将堆放的砂石清运到位,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清运的,按照违法用地依法依规查处;完成整改后,对恢复的耕地、林地,由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验收,退还土地;按照属地监管责任,由小岭镇政府负责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二)市委主要领导暗访交办问题整改措施
1、县资源局、县水利局负责,指导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在4月10日前完成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
2、县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小岭镇政府负责,督促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在4月30日前按照审定后的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对弃渣进行覆土,恢复植被,完成治理任务。
3、县资源局、小岭镇政府负责,督促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对取土区域进行回填平整,恢复土地现状。
4、县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小岭镇政府负责,在5月10日前组织工程验收,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整改情况
(一)省秦岭办交办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6月省秦岭办交办问题后,制定了《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省秦岭办暗访反馈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督促企业清运砂石35万吨;对剩余15万吨砂石,企业就地恢复治理,恢复部分耕地,栽植刺槐,播撒草籽。
(二)市委主要领导暗访交办问题整改措施
2025年3月市委主要领导暗访交办问题后,按照市资源局整改方案要求,县资源局督促企业聘请第三方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县水利局核查该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批(柞水务发〔2016〕87号),下发通知督促企业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按照方案,完成了种植松树、刺槐树12406棵,修建截排水渠364.5米,修砌拦碴墙38米,生态修复35.73亩,其中恢复耕地3.99亩,完成了治理任务。督促企业对取土区域回填平整,恢复了植被。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小岭镇政府进行了工程验收和县级整改验收。
四、巩固措施
下一步,柞水县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改效果不反弹。
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堆料场问题整改验收验收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