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财办农发〔2023〕144号文件精神,经联丰村申请,杏坪镇人民政府申报,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决定,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0万元,用于1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14-4325609 12317
电子邮箱:1457268502@qq.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的通知
中共柞水县委统战部
2024年3月6日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