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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社保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邀请招标公告

来源:县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1-23 17:12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财政专户资金竟争性存放管理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库〔2021〕9号)、《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发〔2019〕14号)等有关规定的文件规定,柞水县财政局组织实施二〇二年度第一期财政社保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柞水县行政区域的银行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柞水县社保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2.内容及要求:柞水县社保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2年期2.7亿元;1年期0.3亿元);

1)本期社保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采用大额存单方式投标;

2)本期社保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投标保底价: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点数不得低于30BP;

3)评定办法:按《柞水县财政局关于财政社保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综合评分指标体系及计分方法》评出各银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排序确定中标单位和存放额度。

二、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柞水县社保专户资金投标的银行应为在柞水县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商业银行参与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操作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二)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强制性条件:

1.参与竞争的商业银行必须指定一个网点作为具体存放银行

2.参与竞争的商业银行所提供的定期存款利率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上浮率不低于30BP。

3.参与竞争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比不得超过5%。

4.参与竞争的商业银行必须要有上级主管银行的担保承诺。

强制性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丧失参与竞争的资格。

三、银行中标比例规定

本项目按照专家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逐笔募入,直到募满招标额为止。具体份额由评标小组确定。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事项提示:

1)报名时间:20241238:00202412518:00时

2)地点:柞水县财政局国库股(县临河路11号)。

3)报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报名表,包括法定代表人(或支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参入投标方委托授权人在县财政局国库股---携带资质文件,参入投标方经发标方资质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同时获取PDF格式电子档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12912:00时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进行密封送交到县财政局国库股,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拒绝接收。

六、开标时间:202412915时整(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柞水县财政局楼会议室

八、业务咨询:

联系人:      李惠霞

联系电话:0914-4321949   4341325

    九、其他事项:(略)

 

附件:柞水县社保专户资金存放邀请招标公告报名表委托书.docx


                                柞水县财政局

                                 2024123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