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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送达公告(柞水县乾佑辉鼎商贸行)

来源:县司法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1-16 15:41

柞水县乾佑辉鼎商贸行:

王绪对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12315平台(编号:1611026002023102161763836)作出的终止调查结案反馈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决定受理。经审查,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单位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因你单位联系不上,且无有效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柞水县人民政府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柞政复参字〔2023〕7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到本机关领取上述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如你单位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特此公告。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