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秦岭办《关于交办2023年市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暗访曝光问题的通知》(柞秦岭办函〔2023〕25号)要求,涉及柞水县城市管理局牵头整改1个问题,经我局牵头整改,县住建局、环境局、下梁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现场检查验收,已经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标准。拟申请销号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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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反馈问题整改验收结果
柞水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
反馈问题整改验收结果
根据柞水县秦岭办《关于交办2023年市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暗访曝光问题的通知》(柞秦岭办函〔2023〕25号)和中共柞水县委、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暨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工作会反馈问题和我县自查问题整改方案》(柞字〔2023〕6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行整改,已将所反馈的1个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柞水县下梁镇渡船口垃圾场外围围挡和防渗措施不到位,运行管理不规范,垃圾超出路面堆放,现场气味刺鼻,环境差。
二、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垃圾场外围围挡和防渗措施不到位问题。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发现是由于大风天气,导致部分垃圾被吹散落于防飞网外,接到反馈问题我们立即安排环卫工人对垃圾场库区周边外溢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要求定期对库区周边进行检查,清理。二是关于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强化日常监管,要求场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垃圾处理程序,及时做好垃圾填埋工作,确保垃圾场正常运转。三是关于垃圾超出路面堆放问题。由于近年来生活垃圾产量急剧增长,柞水县冷水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已不能满足柞水县垃圾处理需求,局部排水系统破损。现已通过沿垃圾填埋场边缘新建围堤,对填埋场进行竖向扩容,并于2023年5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但扩容库区坝体扩容坝体在路面之上,致使垃圾堆体超出原路面。目前已在坝体周围设置防飞散网,切实保障垃圾场运营正常。四是关于现场气味刺鼻,环境差问题。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垃圾场进行消杀,要求垃圾进场后及时摊铺与覆盖,确保场地的平整有序及日产垃圾的消纳处置,并每日对填埋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厂区道路进行消毒,预防蚊蝇滋生和臭味扩散。
经县住建局、环境局、下梁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验收,以上问题已于7月1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标准。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