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现将柞水县城市管理局柞水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向公众公开。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1.网络连接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l-M4iCGxNiqDlA45IBnLA 提取码:1111
2.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陕西天之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52909109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沿线村镇和毗邻单位;公众主要指项目所涉及区域的居民、学校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人群。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ysXjUjzn07LhKNhjXWp8w 提取码:111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我单位
五、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柞水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詹股长 电话:19392696039 邮箱:3435217260@qq.com
通讯地址:商洛市柞水县临河路33号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陕西天之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529091091 邮箱:102782041@qq.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A号金泰假日花城21幢1单元11301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