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商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8时起,划定商洛市新增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1个):
西康高速柞水服务区(东、西区)。划定后,该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低风险区
商州区、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柞水县除高风险区之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特此通告
返回 疫情防控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