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要求,凡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可以享受待遇。为做到失业保险金发放公开、公正、透明,经柞水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2022年6月28日会议研究,现将蔡正祥等151名拟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及待遇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0914-4343676、0914-4321105。
柞水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2022年6月29日
文稿编辑:周炆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