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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县域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 县域工业集中区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2-30 2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征求受规划影响的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完善规划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对规划实施的环境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期限、定位

规划范围:柞水县县域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涉及乾佑街道以及下梁镇、小岭镇、凤凰镇、杏坪镇、曹坪镇、红岩寺镇、营盘镇七个镇,规划总用地面积9.01平方公里。

期限: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规划总体定位为:陕西省县域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陕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先行区。

2)规划布局

本次规划综合考量产城位置关系、区域交通廊道、自然山水格局等要素,集中区形成一区两园两集群的总体产业布局

一区两园:为本次规划的柞水县县域工业集中区,两园为盘龙大健康产业园、小岭循环经济产业园。

两集群:大健康产业集群沿小磨岭河、白火石沟河沟道呈组团、点状布局。产业发展方向以生物医药制造研发为主导,田园康养基地、生态旅游为支撑,打造康养之都。到2035年初步形成集产、娱、购、游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集群;小岭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位于下梁镇、曹坪镇、小岭镇部分区域,包括明星社区、胜利村、四新村、岭丰村、罗庄社区、李砭村、金米村、常湾村、清水村、窑镇社区。产业发展方向以依托现有龙头企业,稳步实施矿产资源和有色金属开发上下游产业为主,到2035年初步形成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线,固体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材料、装备制造为支撑,关联产业互补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

3)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5年,实现集中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70亿元,对全县经济产业发展贡献明显;规划至2035年,实现集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650亿元左右,集中区综合实力全面提升,发展成为省内领先的县域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先行区。

(二)本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

规划区不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园区居民生活产生的废气及企业工艺废气等。其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因子满足标准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规划区内盘龙大健康产业园和小岭循环经济产业园下梁明星片区污水依托现有的柞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再新建处理设施;小岭片区和李砭-清水片区污水由柞水县污水处理PPP项目中规划新建的小岭镇常湾村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桃园-金凤片区污水由柞水县污水处理PPP项目规划新建的杏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东坪片区企业均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或小型污水处理站自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入园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使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要求,确保规划实施后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环境

入园企业严格控制企业废水无组织泄漏,加强对于污水输送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并严格做好防渗处理等防范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入园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对可资源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运往垃圾填埋场。规划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影响有限。

5)环境风险

规划园区通过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避免和减轻环境风险。

(三)规划的环境可行性

由规划协调性分析可知,规划区总体功能定位清晰,近年来产业发展导向基本一致,未发生较大变更。总体来看,柞水县县域工业集中区在规划目标、发展定位等方面总体符合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等上层规划的空间发展指引。同时,规划发展目标与定位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区域资源环境条件,规划区内现状产业良好的发展态势及较好的自然环境为规划目标的实现亦提供了基础。因此,本规划的规划目标与发展定位,从环保角度论证是合理的。

根据资源承载力及环境容量分析结果,规划实施后水资源、土地资源可承载规划产业及人口发展规模;

大气环境容量中各污染因子可满足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要求;水环境容量中COD和氨氮可满足规划实施后工业园区叠加县城主要污染物总排放需要。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柞水县县域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思想、总体发展目标基本合理;本规划与陕西省、商洛市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一致;区域水、土地等资源及大气环境容量可满足规划实施需求。规划区占地不涉及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规划方案选址、规划区布局及产业规模基本合理。规划实施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但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综合防护与恢复措施后,不利影响会得到削减或减缓,规划区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要求。在采取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及环评建议的各种环保措施和方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起止时间、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意见征求的范围包括规划区涉及范围内的居民及关心本规划区建设的其他人士。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如果您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与规划编制机关或环评单位联系。

规划编制机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称:柞水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址: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下梁镇明星社区

联系人: 王科长

联系电话:18991406528

电子邮箱:867069054@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旺都D24

  人:程工        

联系电话:029-85758011

电子邮箱:33568420@qq.com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