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洛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商财办社〔2019〕137号)和第14号柞水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规定,现对2021年柞水县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及相关内容定期予以公示,其中期限外人员4-8月岗位补贴县财政承担部分为876795元,1-8月社会保险补贴财政承担部分为2109986.16元,人社部门承担部分为1313632.89元。期限内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为1404063.13元。公示期为7天,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联系0914-4353765。
附件1 2021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期限外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xlsx
附件2 2021年柞水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期限内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xlsx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