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和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柞水县财政局、柞水县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关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柞人社发〔2021〕122号)文件规定,现对2021年特设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及相关内容定期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0914-4353765。
2021年特设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公示表.xlsx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
文稿编辑:张瑞